租了车行的轿车,转手就卖给了收车的。今年3月份,两名受害人已因此遭受了10余万元的损失。昨日,记者从市公安局环翠分局经侦大队了解到,目前,涉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提起公诉。 3月26日,犯罪嫌疑人戴某、兰某等5人经事先商定,分别在市区两家汽车租赁公司租了两辆轿车,租金和抵押款共7000余元。经正规手续租得轿车后,5人便驾车到外地寻找收购赃车的人员,打算将租来的车卖掉。3月27日,几人来到河北,与收购人员接头,并以18000元的低价将两辆车卖掉。 据交代,减去各种费用后,嫌疑人李某、戴某两人各分得3000元赃款,嫌疑人胥某、兰某各分得500元赃款。 尝到甜头后,3月28日,戴某等3人返回威海,准备用相同的手段再次实施诈骗。但在此次租车过程中,该车行老板恰好和他们此前租车车行的老板孙先生认识,而孙先生早已对戴某等人的行为产生怀疑。 在交付了租金和押金,并办理了租车手续后,孙先生也赶到了这家租赁公司。面对孙先生的质疑,几人承认了已将车卖掉的事实。见此情形,孙先生向戴某等人提出赔偿要求,但几人将手头的钱全部拿出后,还是无法弥补孙先生的损失。3月29日,孙先生向环翠警方报了警。 当天,警方将戴某等3人抓获,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,另外两人在逃。通过连续多日的努力,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兰某于4月7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,胥某拒不投案,被警方列为网上逃犯,后于5月31日在山东曲阜被警方抓获。 几人在审讯过程中交代,他们通过网络认识,彼此之间不能完全叫出对方的名字。因事后有提成,几人便不惜铤而走险。目前,戴某等人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提起公诉。(威海晚报记者 王春苗 通讯员 李泰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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