刚抽完的烟头 刚喝完的饮料瓶 刚吃完的食品包装盒 随手向车外一扔 车窗抛物 是一种非常不文明的交通行为 并且安全隐患巨大 交警部门一直在宣传教育 但仍有个别驾驶人 不把安全和文明当回事 近日,荣成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一起“驾车时向道路上抛撒物品”的交通违法行为。
严查车窗抛物, 兔年首张罚单已开出! 2月6日下午,原某某驾驶鲁KD96664小型轿车由北向南行驶至三环小区岗等待绿灯时,随手将一颗烟头扔出窗外。随后,执勤民警对原某某批评教育后,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。
车窗抛物 不仅危害安全、污染环境 而且违法
法律链接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,乘车人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,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。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,驾驶机动车不得向道路上抛撒物品。
荣成公安交警提醒您 ● 在驾车和乘车的过程中,应当将各类垃圾装入垃圾袋中,而不是随手抛出车窗外。
车窗抛物,表面上丢掉的是垃圾,实际上丢掉的是当事人的“脸面”,这种行为不仅仅影响城市的环境和文明,还存在巨大交通安全隐患。打造干净整洁文明的城市形象需要全体市民的共同努力,维护安全有序和谐的交通秩序需要广大交通参与者的自觉自律。
车窗抛物到底有多危险
来源:荣成交警在线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