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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: xiaodigua

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法院厅长毕见鹏:作出法盲、恶霸、土匪行为,令人寒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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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3-1-25 08:07:41 | 显示全部楼层
期间;本人去了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办、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信访办、山东省人大信访办、中纪委、
  中]
  共人大信访办、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驻京办事处、国家最高人民法院。以上部门都作出了重要批
  示。
  现此案两次....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回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复查。至今无任何结果。
我于2012年11月27日上午10点左右去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找毕见鹏问情况,他竟说这都是法院的事,领导安排的,我也做不了主,并且院长(李德平)也已经坐了监狱,现在我也无法,判错了再改回来也可以。我不愿意,而后毕见鹏破口大骂,我赶紧给其磕头,谁知惹怒了他。  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法院;
告法盲、恶霸、土匪毕见鹏殴打周强的违法犯罪证据有:
①地点是在毕见鹏的办公室发生的(301室)。
②有目击证人(他可以出来证毕见鹏打我的全部过程)
③有毕见鹏把我打昏死过去逃跑的走廊摄像头并拍照了。这一段出警,逃跑,120医院来的全部过程。
④报110出警,派出所的领导拍下了周强被打昏死过去的所有现场伤。
⑤报120医生来了,他们知道现场和抢救周强所有经过和伤情。
⑥法医对周强的伤情作了鉴定。
{:4_115:}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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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3-1-25 11:29:42 | 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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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3-1-25 17:48:38 | 显示全部楼层
是我得知2012年10月15日我这一案件得到上级领导的关注,并在当天把此案件发回由威海市中院重新审理的信息后,我于2012年11月27日上午10点左右去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找毕见鹏问情况,他竟说这都是法院的事,领导安排的,我也做不了主,并且院长(李德平)也已经坐了监狱,现在我也无法,判错了再改回来也可以。我不愿意,而后毕见鹏破口大骂,我赶紧给其磕头,谁知惹怒了他,他抓住我的头使劲往桌子边上撞,致使我头破血流,当时昏死过去。环翠区法院干部在自己的办公室(301)殴打周强的犯罪事实,全部都被同去的人用照相机拍摄下来了,毕见鹏见周强已被打昏死过去,赶忙逃离现场。和周强同去的人去追毕见鹏并大叫:“毕见鹏杀人了”。
  而后毕见鹏又叫来很多人指使法警抢走了同去人的照相机和手机,并让后来抢相机的人赶快删除所有证据。(后来照相机是在派出所里,领导给周强同去的那个人的)同去的人报了警,法院打了120。派出所的领导到现场拍了照(地上有几滩血,周强昏死过去,毕见鹏按着周强头往桌子撞那个位置有很多血),120的人来到现场把周强拉走(威海市妇女、儿童医院)医生给周强缝了5针,现在医院治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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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3-1-25 17:52:24 | 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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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3-1-26 08:11:44 | 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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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3-1-26 09:22:32 | 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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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3-1-26 10:38:59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高山流水gsls 于 2013-1-26 13:06 编辑

回复 1# xiaodigua


案件发回重审的目的就是纠正。
发回重审,法院可以通过审理将判错的案件再判决对。

  毕见鹏说错了改回来,这话本身是正确的。

   楼主却说不愿意。

为什么呀?你的目的不就是通过法院把错案改成对的吗?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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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3-1-26 13:03:59 | 显示全部楼层
就事论事:楼主的房子恐非善意所得,至少也是贪图便宜,而且买房不看房明显不合情理!判决你与任的买卖无效,从法理上说是完全正确的,从人文角度说,也无可厚非。至于毕跟你说的话也是心里话,至于打人,不管别人信不信,反正我不信,我怎么觉得你好像有预谋啊?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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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3-1-26 15:37:44 | 显示全部楼层
很同情你,坚持到底!!!加油!!!{:4_141:}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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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3-1-27 10:31:39 | 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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