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威海市医保局致全市参保群众的一封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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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20-1-30 09:13:42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 | 来自山东
全市参保群众:
近期,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战全面打响,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威海市医保局综合施策,积极应对,全力保障患者就医权益。
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,实行临时特殊报销政策。确诊和疑似患者无论是否参保,是否办理异地就医手续,是否能联网结算,一律先就医后结算。发生的费用在基本医保、大病保险、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或垫付后,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补助。对确诊和疑似患者治疗必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,全额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,有限制使用条件的取消限制。对因病情需要转外治疗的,不需办理转诊手续,对直接在异地救治的,不需事先备案,取消市外就医医疗费用先行自付10%的规定,切实打消患者就医顾虑,减少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。
对广大参保群众,畅通医保经办绿色通道。对高血压、糖尿病等病情稳定并需要长期服用固定药物的慢性病患者,根据病情需求取药量放宽到3个月。大力推广非接触性经办模式,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一律通过系统上传或电话备案(服务专线:5190857)。倡议城乡居民医保缴费“掌上办”,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“网上办”,紧急业务“线上办”(服务专线:5190857),单位业务“预约办”(预约专线:5190935),非紧急业务“延后办”等,多措并举避免交叉感染风险。
威海市医保局温馨提示广大参保群众,非常时期尽量避免外出,出入公共服务场所请自觉佩戴口罩,加强自身防护。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,万众一心,联防联控,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阻击战!
最后祝广大参保群众健康平安!

威海市医疗保障局
2020年1月2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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