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关高速路出行!小编从“山东高速出行服务”获悉,2月16日,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发布《关于山东省高速公路人工收费车道使用通行费电子发票的通告》(以下简称《通告》)。
《通告》主要内容如下 ↓↓↓ 按照全国高速公路人工收费车道“纸改电”工作部署,自2023年2月20日起,山东省高速公路收费站人工收费车道(含自助缴费车道)将陆续启用通行费电子发票。 对已启用电子发票的收费站,人工收费车道(含自助缴费车道)将不再提供纸质发票,司乘人员可通过“山东省高速公路人工收费电子发票小程序”、“票根小程序”或“畅和通APP”开具电子发票。 服务热线:票根:95022;山东高速集团:0531-96659;青岛交发集团:0532-96586。 附:山东省高速公路人工收费电子发票开具明白纸 (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) ↓↓↓
图源:山东高速出行服务
来源:青岛日报、观海新闻客户端、山东高速出行服务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