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报道,《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》征求意见稿曾明确,“在公共场所、工作场所室内全面禁烟”,但据王陇德等参与条例起草讨论的专家介绍,条例草案的最新版本,已将“全面禁烟”修改为“选择性禁烟”,出现了“餐厅、酒吧、咖啡厅、茶楼、歌舞厅、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可以设吸烟区”等条款。此外,征求意见稿中关于烟盒设图形健康警示和全面禁止烟草广告、促销和赞助的条款也都被删除。 从“全面禁烟”到“选择性禁烟”,看似倡导禁烟的宗旨没变,只是给几类经营性场所赋予了设立吸烟区的权利,禁烟的范围有所缩小。实质上,这种给控烟立法开口子留后门的做法,不单单是立法的倒退,更可能让国家全面禁烟的工作陷于进退两难的境地。
这事你们咋看{:4_127:}立法倒退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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