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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200块还争论 是我早给了 毕竟人家给你养着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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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6-16 08:18:45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6月12日,市民蒋某外出遛弯时,竟遇到了丢失的小狗被市民罗某牵着,双方虽然对狗的所有权无异议,但却因小狗的“抚养费”起了争执。
当晚,文登区公安局龙山派出所民警接辖区居民蒋某报警称,他外出遛弯时发现几天前丢失的狗,希望民警帮忙处理。
民警了解到,5月中旬,蒋某花800元钱买的一只小型犬走失,经多方寻找未果。6月12日晚,蒋某妻子在路边看到一老人罗某牵的狗,就是自己丢失的,于是上前询问。罗某称,狗是在路上捡的,因找不到狗主人就饲养起来。
随后,双方因养狗费用起了争议。蒋某也承认小狗的确被罗某照顾得很好,鉴于罗某饲养小狗花费不少,他也愿意支付一定的费用补偿,但两人却因费用多少起了争执。
经民警调解,蒋某支付200元钱给罗某作为小狗的“抚养费”,双方都表示满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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