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帖最后由 威海市卫计委 于 2017-7-18 16:14 编辑
您好,我是威海市卫生计生委的工作人员,看到您的帖子,对您提到的专家门诊费问题回复如下,请您理解。 2016年3月,为贯彻落实好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鲁办发[2015]53号)等文件精神,进一步体现专家技术劳务价值,规范知名专家诊察费价格制定和管理,山东省卫生计生委、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、山东省物价局、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了《山东省公立医疗机构知名专家诊察费管理办法》(鲁卫财字〔2016〕14号)。办法规定,知名专家诊察费价格由公立医疗机构自主制定。各医疗机构根据入选知名专家的资历、临床诊治水平等情况划分等次,制定不同等次的知名专家诊察费价格,满足不同人群的就医需求。知名专家诊察费价格可根据门诊需求变化定期调整。各医疗机构制定的知名专家诊察费价格要及时向同级卫生计生、物价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,中医医疗机构同时向同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报送备案。知名专家诊察费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。 威海市卫生计生委、威海市物价局、威海市人社局按鲁卫财字〔2016〕14号文件要求,在全市公立医院范围内推行知名专家诊察费,制定了《知名专家诊察费价格等级标准备案表》、《知名专家认定备案表》、《知名专家资格取消(撤销)备案表》,并下发给各公立医疗机构。经了解,威海市立医院于2017年5月15日开设了知名专家门诊,其知名专家诊察费价格共分三等,分别是一等诊察费80元、二等诊察费60元,三等诊察费40元。威海市立医院确定的知名专家、制定的诊察费价格均在威海市卫生计生委、威海市物价局、威海市人社局备案。 |